鄂州市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贯彻高质量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做好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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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梁子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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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7-606699876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23号
详细介绍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贯彻高质量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做好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区域经济调节的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建议,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3、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区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实施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进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4、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提出全区科技、教育等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信息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引导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编制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武鄂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加强对各行业、基础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规划、协调和服务。

7、研究制定全区工业行业、信息产业规划,推动产业政策制定及实施;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作用。

8、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工业经济、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参与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及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区域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中小企业向规上企业成长。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13、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区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4、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15、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全区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的目标考核工作。

1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7、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18、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19、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区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20、负责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促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21、负责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2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2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区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4、参与拟订全区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25、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区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区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区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26、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区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区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区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区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7、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2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

29、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区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经贸等活动。

30、拟订和执行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2、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

33、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34、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35、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

36、组织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

3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军民融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及规划,承担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国防科学技术管理和技术基础管理工作。

2、发展改革股。研究区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及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选址定点、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查上报。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草案。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指导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推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工作。

3、经信科技股。提出全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论证审核;组织协调全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

4、商务股。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区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区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区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区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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