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
电话: | 0632-3353350, 0632-3311095 |
地址: | 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新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对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
(九)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管理枣庄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承担相应职责。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新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箱:zzsfjbgs@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处。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
(三)组织教育处。
职责:负责全市司法行政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立法处。
职责:负责承办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复议和应诉处。
职责:负责市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六)行政执法监督处。
职责: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职责:负责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
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十)社区矫正工作处。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十一)监狱戒毒管理处。
职责:负责指导枣庄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业务工作和财务、装备、信息化建设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行政许可处。
职责:负责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装备财务保障处。
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以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协议、重大合同等涉法性事务合法性论证及审查工作。3、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申请,按规定承办或组织办理有关法律援助案件。4、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