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
电话: | 0632-3314251、3318966 |
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621号(市工信局);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市化专办) |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市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市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市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市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市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政府职能。
1.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3.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2.关于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市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市能源规划相衔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4.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相关工作;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相关工作;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5.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城乡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邮箱bgs_gxj@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人事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职责:牵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四)企业科(挂培训与交流科牌子)
职责:牵头负责服务工业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办公室
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六)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科技装备科
职责: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指导“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
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档机床、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智能农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八)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科
职责: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九)消费品产业科(挂盐业科牌子)
职责:负责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监督检查工作及责任。
负责轻工、纺织服装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引导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研究分析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信息产业科
职责:指导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
负责拟订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十一)工业互联网科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十二)绿色发展推进科
职责: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建材、有色金属、稀土、钢铁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科(挂军民融合与民爆器材科、信访稳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
职责:指导督促全市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管理科室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政策和标准;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承担市禁止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编制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办理有关军品外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挂服务体系建设科牌子)
职责:负责贯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负责统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非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协调解决环境建设有关问题。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
(十五)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和指配。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十六)创新创业指导科(挂融资促进科牌子)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拟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研究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基金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七)民营经济规划指导科
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政策并协调落实;研究分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民营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指标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考核方案;培育、引导、扶持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承担市委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机关基层党组织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枣庄市高端化工产业促进中心
职责:一、承担整体推进化工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辅助推进全市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规范、提升、发展工作;辅助推进化工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成长型企业培育,推动化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承担整体推进装备制造、消费品、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并辅助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辅助推进相关产业集群建设;辅助推进相关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辅助推进相关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三、承担全市化工产业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作,研判预测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产业信息,提出意见建议。辅助做好装备制造、消费品、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产业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推动我市化工、装备制造、消费品、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技术创新、“双招双引”、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工作;争取各级政策支持,配合引进高端化工等产业;开展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
五、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枣庄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参与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配合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配合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辅助工作;配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承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培育申报辅助工作;配合推进各类金融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枣庄市无线电监测站
职责:承担监测无线电信号、检测无线电设备;开展无线电监测联网与联动机制建设;查找无线电干扰源,维护电波秩序;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