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襄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710-3515458 |
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环城东路211号 |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襄城区重点区域、行业生态环境规划和水、气、声等功能区划。
2.负责襄城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襄城区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襄城区政府对重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襄城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襄城区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襄城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襄城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襄城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襄城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襄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襄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襄城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襄城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襄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襄城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襄城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襄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襄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协调和监督襄城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襄城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城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襄城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襄城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襄城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襄城区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襄城区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襄城区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襄城区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襄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襄城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襄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10.协调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襄城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11.统一负责襄城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襄城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做好襄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襄城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襄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负责襄城区生态环保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法规科、计财科、环境监察科、大气环境科、生态与辐射监督科、信息中心、“12369”信访科、后勤办、监察一中队、监察二中队、监察三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