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孝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12-2465148; |
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永新路口。 |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设内设机构10个: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法治建设推进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执法协调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律师工作管理股、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