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722-3339160 |
地址: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县城振兴路 |
县水利和湖泊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县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和湖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
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指导国家和省、市、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市和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县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推动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组织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开展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全县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群团、保密、信访、后勤服务与保障、舆情应对、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水利改革、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
(二)规划计划与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县投资计划建议;对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核和报批;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三)人事教育股(老干部股)。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省、市、县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统战相关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水源规划。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管理规划、规章和政策;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公告,负责国家和省、市、县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
(五)水库股(建设监督股)。承担全县水库、河闸等枢纽工程的管理工作,承担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维修养护工作,组织编制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河闸项目建设、脱险增效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承担已建水利工程(大中小水库、水库灌区) 的养护维修、正常运行等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水库岁修计划,审批岁修工程设计;检查、督促、指导工程施工和验收;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河湖长制工作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县内重要河流的治理,指导河湖水 生态保护与修复。承担全县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 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大中型排灌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移民股。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八)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水库防汛、河道防汛、城市防洪等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并监督实施;监督水域空间行洪障碍的清除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防汛备汛检查,以及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旱灾情发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源调度,组织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协调水利行业防恐怖行动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水旱灾害防御。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属二级单位机构职能
(一)随县水库管理处机构职能: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管理,已建水利工程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研究,已建水利工程注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认证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质量检测。
(二)随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站机构职能:为白蚁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白蚁预防、白蚁检查与灭治、白蚁防治药剂研制。
(三)随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机构职能:为水土保持提供监督保障,水土执法检查,水保案件查处,水土保持项目监督。
(四)随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随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机构职能:水利水电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五)随县堤防管理处(随县烈山湖管理处)机构职能:加强中小河流堤防建设与管理,确保堤防安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加强中小河流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