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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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5-4322538 |
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12号 |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和创新。
(二)负责全县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组织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及开展社会文化工作,推动群众文化和专业艺术发展,挖掘整理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弘扬地方特色文化;负责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和发展,做好民间演艺团体的管理;指导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等文艺创造、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指导、管理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展播等重大文艺活动。
(三)负责全县旅游事业。负责全县旅游产品、项目开发管理,承担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旅游业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通城旅游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统计、开发利用与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规划旅游市场秩序、实行行业监管、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定全县文物普查、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县文物事业。
(五)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市场,指导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广播电视侵权、涉外事宜;负责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及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管理、指导体育社会团体,指导并开展社会体育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和学校体育活动,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协调全县体育彩票(足球彩票)和即开型体育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