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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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城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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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中医药工作,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学科、人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推动卫生健康科研和成果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四)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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