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
机构信息
地区: 崂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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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电话: 0532-88997527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 ,邮政编码 266061
详细介绍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工作。(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七)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九)指导街道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十)负责中医药工作,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十一)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学科、人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推动卫生健康科研和成果应用工作。(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十四)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五)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崂山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 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 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 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十八)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 与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措施以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 与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区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区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4)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 关于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体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体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 与区医保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原化利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工作;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权限内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做好相应工作。 6. 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行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牵头建立完善协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绝不允许推卸责任、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姓名

  万延俊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姓名

  蔡学民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纪检监察、政策研究、中医药管理、职业健康、精神卫生、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精神文明、群众满意度、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等方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党委、群团工作。

姓名

  徐晓东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规划发展、信息化、卫生信息统计、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科教科研、对外合作、学会协会、双招双引、新旧动能转换、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监督、医政医管、药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基层卫生健康、健康扶贫、招投标等方面工作。

姓名

  林思夏

职务

    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职业健康、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妇幼健康、老龄健康、医养结合、精神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协会等方面工作。

姓名

  满国庆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政务热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维稳、纠纷调解、扫黑除恶、对口支援、红十字会、双拥工作。协助万延俊同志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室。协助徐晓东同志做好健康发展相关工作。

姓名

  魏本国

职务

    四级调研员、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

    负责工会、机构编制、人事及档案管理、三优工程、老干部、信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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