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咸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电话: 0715—8322319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3号
详细介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负责跟踪督办,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值守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批示的有关信访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调处理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九)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工作动态;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积极维护全区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全区金融安全、健康、稳定运行。

(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用车、公共节能等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具体事务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承办。

(十一)负责全区征兵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区人武部承担;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全区综合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和区领导日常活动安排,负责政府办公室综合性会议的安排及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安排政务值守;负责做好由区政府办公室所承担的各项接待任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

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件、批办件办理;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其他专项督查工作。

(三)文书机要股

负责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核稿、缮印、清退、销毁、保密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负责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纪要的编发等工作。

(四)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资福利、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协助党组做好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五)信息与法规股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上报。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秘书一股

负责商务、供销、咸安商贸物流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联系烟草、石油和其他在咸安投资的流通企业。

(七)秘书二股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八)秘书三股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统计、市场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机关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联系区人武部、税务等部门。

(九)秘书四股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湖泊、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开发、林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十)秘书五股

负责开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联系电力、邮政、通信等部门。

(十一)秘书六股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和旅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联系驻咸大中专院校。

(十二)金融股

负责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工作动态,了解掌握全区地方金融业的运行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积极维护全区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部门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传导信息,调度全年金融信贷工作,确保全区金融安全、健康、稳定运行。

(十三)行政管理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区直属机关人武部)

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用车、公共节能等机关事务工作(具体事务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负责办公室机关的工会、妇女、计生、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区征兵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区人武部承担);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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