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英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7012980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温泉路99号 |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初审和申报工作。
(六)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全县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
县民政局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社会治理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局属二级单位7个,分别是城乡救助管理局、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管理所、殡葬管理所、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