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科学技术局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市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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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电话: 0532-88729903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邮政编码 266071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负责拟订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统筹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运用 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解决科技资源配置行政化问题,完善技术创新链条,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5、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管理监督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6、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7、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8、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科技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9、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动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等,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等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科技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10、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建设。

11、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境) 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海外高端智力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建设和管理海外引智工作站。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科技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14、负责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姓名

焦栋

职务

局长

工作分工

统筹全局工作

姓名

马奔

职务

副局长

工作分

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外国专家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物种企业培育;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奖励、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军民融合;科研诚信建设;科技金融、科技统计、科技资源、科技文献等工作。

姓名

焦旭萍

职务

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研发平台和孵化器等创新平台;科技政策制定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服务业、区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工作;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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