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3-5241890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华路27号 |
县水利和湖泊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股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创建、新闻宣传、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规划建设股
股室职责:
拟订全县水利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3.水行政和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股室职责:
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贵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财务股
股室职责: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5.政工人事股
股室职责: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基层党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6.湖库和河道股(河湖长制工作股)
股室职责:
指导湖库工程、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湖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库、河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湖库及河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湖库河道新建及堤防除险加固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7.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
股室职责: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8.移民股
股室职责: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9.水旱灾害防御股(安全生产监督股)
股室职责: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