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5185466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33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依法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行业、物业行业、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房屋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政策性住房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经营、产权产籍、交易行为、房屋面积、商品房预售许可、销售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预售监管资金以及公有住房租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组织拟订建筑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定额、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抗震设防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贵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五)指导全县城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区供排水和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供气、供热、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城区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乡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管理权限,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等有关工作。
(八)抓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授权范围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业协会指导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标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