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5242470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48号 |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办理工作,指导、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县政府应诉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司法鉴定股)、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和政工人事股,装备财务保障股。
事业单位
局属二级事业单位: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公证处。 11个派出机构为各乡镇所在地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