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杉木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订本乡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强化机关干...
机构信息
地区: 黄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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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 14:30-17:30(冬);15:00-18:00(夏)
电话: 0713-3301001
地址: 湖北省黄梅县杉木乡杉木街1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订本乡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及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建设文明乡村,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七)制订本乡精神文明工作规划,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工作。 

(八)管理本乡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侨、物价、公安、国土、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九)组织好资源、技术、人才的开发工作,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十)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各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十一)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社区)、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十二)指导村(社区)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二)综治信访办

(三)组织办

(四)人大办(与党政办合署办公)

(五)乡村振兴办

(六)纪检监察办

(七)武装部办公室

(八)民政办

(九)城建办

(十)农办(农技站、农技站、兽医站、水利站、水产中心联合办公)

(十一)工业办(与统计站合署办公)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十三)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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