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梅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2:00 14:30-17:30(冬);15:00-18:00(夏) |
电话: | 0713-3324241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四祖路49号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政务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承担执法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放管服”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七)科技教育信息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渔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九)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相关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十)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药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禽养殖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负责渔业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农机服务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