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财政局
(一)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
机构信息
地区: 蕲春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电话: 0713-7222951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58号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相关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并监督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调整预算和全县决算。 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意见。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及减免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履行国有企业监督职能职责,负责制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拟订和实施奖惩意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十)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和全县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工作交流等工作,全过程参与本级PPP项目运行管理。

(十四)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财政课题调研工作。

(十八)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职能转变。

1. 完善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券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治内保股、调研股)、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经济建设股、行政股、政法股、科教和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产业发展股、农财股、金融股(国际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国企人事及财务监督股、国企产权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投资评审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黄冈政务服务网入口

黄冈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