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蕲春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13-7222722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春大道10号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各乡镇(办)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审查办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局)、科技信息股、综治内保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