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罗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3)5052197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城南新区栗乡大道 |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沙化土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执行省政府下达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地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和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7.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范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9.监督管理全县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0.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规划财务股。
(三)人事老干股。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
(五)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股)。
(六)产业发展和林场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