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职...
机构信息
地区: 罗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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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 0713-5053542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体育巷2号
详细介绍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依法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2、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3、管理全县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及广播电视和体育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整合。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锋晶,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创建工作。

8、对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管理职责。承担全具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依法规范市场。

9、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推进全城旅游发展,编制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全域旅游项目规划和准入管理。拟订全域旅游地方扶持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全域旅游与其它相关行业、产业融合发展。

10、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11、承担体育事业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市场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内和省市内重大比赛。指导、管理全县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2、负责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经营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印刷企业以及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景区和旅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景区经营企业、漂流项目经营企业、旅行社、星级宾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学校、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滑雪、 漂流赛事等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行政执法职责。

14、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老干股、旅游行业管理股、全域旅游和资源开发股、市场监管股、广播电视和体育股、文物和非遗保护股、艺术和宣传营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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