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罗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3-5103600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民建街18号 |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堿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重点河湖库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及城乡供水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等。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联通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城跨流城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质量验收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防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排工程建设和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涉水违法案件,负责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对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县水利水电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库和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度汛意见。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处险技术支撑。
(十三)开展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移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移民开发工作,开展移民工程项目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漂流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流湖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水利工程管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内设局办公室、人事老干股、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河湖长制工作股、水库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水电股、移民股(移民稽察股)8个职能股室,下辖县水土保持局、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县跨马墩水库管理处、县东安河水库管理处、县凤凰关水库管理处、县双河口水库管理处、县龙王岩水库管理处、县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利规费管理站、县小水电管理站、县水利水电工程处、12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和原县移民局所属的县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等29个事业单位,合计在册2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