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团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6152420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镇团风大道45号 |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有关民政工作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统一行使涉及民政管理的行政审批职能,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承担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初审和申报工作。
(六)拟订全县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救助管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