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
机构信息
地区: 团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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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性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落实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县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性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性措施,拟订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一带一路”、黄团浠协同发展等重大规划、战略。牵头推进全县厕所革命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粮油仓储单位和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承担经济、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性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发展。负责能源规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审批、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推进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项目建设。

(十四)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应急方案,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

(十五)负责拟订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调控、综合和经费、行费价费定价审批工作。负责工业品、农产品等商品的定价审批工作。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日常定期成本监审以及成本调查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参与制定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新型产业人才振兴工程,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做好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培育、推荐、评选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争取国家、省在人才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县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监督管理,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物资的去向。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股。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四)农村经济股。

(五)工业和环资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六)社会发展股。

(七)粮食管理股。

(八)价费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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