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穴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3-6223399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东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一)组织拟定我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和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加强市校合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制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以及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八)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市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十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四)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并组织实施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市场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