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麻城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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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2724001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X212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湿地公园规划、生态保护、开发管理以及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水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湿地公园的水体、水位、水文、水质、风景、土地、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湿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水库枢纽(含库区)工程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和动作安全检测工作。
(四)承担辖区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承担为指定区域及大型项目提供生产、生活水资源服务工作。
(五)负责做好湿地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工作;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被演替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
(六)负责所辖村(社区)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行使市政府依法授予或市直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职责。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处机关文电办理、政务信息,调研、督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会务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后勤、卫生、车辆、财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处机关人员管理考核,组织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宣教科
负责做好党的理论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湿地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工作;负责做好先进典型、工作动态、学习交流等相关宣传报道;负责党委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各类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侧重收支预算、决算工作及管理处一切经营活动的结算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核准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整理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并及时移交;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湿地管理科
负责参与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负责湿地公园水体、水质、生物多样性及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资源普查,承担湿地保护、管理等工作中获得的数据、资料和各项成果的保管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调查研究成果和监测报告;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辖区生态进行保护和修复和综合管理;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利用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旅游开发科
负责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周边规划控制区经进行深度开发、经营利用;对湿地公园基础设施、景观建设和周边控制区的项目开发、管理;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和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科
负责编制和落实工程管理规划、工程度汛方(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水库枢纽工程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和运作安全检测工作;负责组织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修复等技术管理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灌溉科
负责灌区灌溉调度,协调用水区域关系,处理灌溉供水和防汛与抗旱矛盾;负责界定范围内的干渠、支渠及建筑物的运行管理和日常养护维修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水产科
负责水产养殖、水产品开发、生产和名特优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推广;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事务科
负责区域内所辖农村(社区)的行政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惠农政策的督办和落实工作;负责村民自治、农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民政优抚、移民后扶工作;承办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