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麻城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2952347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金龙大道1号 |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黄冈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市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机关财务、综治、信访、会务和安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股。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统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实施审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法治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黄冈市审计局组织、授权,审计在本地区的国家、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经贸审计股。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