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岚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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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 (法定工作日) 冬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633-2618506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35号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 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 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 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 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 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