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
机构信息
地区: 东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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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633-3688301(电话) 0633-3688363(传真)
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三)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以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四)负责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担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审批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六)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参与制定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八)监测市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依法对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取消、下放、规范整合部分监管事项,强化依法、分类、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有效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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