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8352134 0713-8623079(传真 )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三路36号 |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申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措施, 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 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贵。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以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移民股)
规划建设管理股(农村水电股、安全饮水办公室)
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水政执法股、水保股)
财务股
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
水源股(节约用水股、区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
河湖长制工作股(湖库股、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
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