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8351169 |
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体育路35号 |
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业、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渔业企业、畜禽养殖企业、农药经营企业、农机服务企业、区属农业科技单位(院、所、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合力监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维稳、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党办、科教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群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农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科教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三)计划财务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农村法规学习、宣传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五)发展与产业化股(市场信息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参与管理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六)种植业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性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区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畜禽养殖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渔业渔政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九)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三乡工程”,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