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
(一)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财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机构信息
地区: 远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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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17-3821926
地址: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4号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财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县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和执行县级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县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债务风险。负责县级政府债券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县级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国有控股集团的财政监督。

    (十一)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财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中央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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