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建立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
机构信息
地区: 兴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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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17-2587567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27-9号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建立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医药经营服务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四)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对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六)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灾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七)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经营,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建设。

(八)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全县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九)监督检查农村合作经济落实扶持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股(经济发展股)
负责县供销社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县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史志编写、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提案工作;承担县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全县供销社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负责县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宣传、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的安全保卫、仓储管理、消防工作;负责县政府布置的防洪救灾、扶贫、对口支援及其他突击性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拟订全县供销系统项目建设规划,负责相关投资项目的筹划、可行性审核、申报立项,协调、督办有关项目建设,并负责企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所属企业按照《公司法》执行供销社章程,发展壮大合作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实施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重点对企业项目引进和投资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为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和帮助。
2、财务资产股(人事股)
负责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县社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核算;负责县社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拟订所属单位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考核;指导、监督系统内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编制、汇总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县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对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指导系统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本系统的群团工作、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党群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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