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
机构信息
地区: 五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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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17-5821661(局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大楼3楼337室-354室
详细介绍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和境外投资有关工作。牵头推进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和国家重大铁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生态、资源、科技、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及电力电量平衡计划,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按审批权限负责全县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电力市场运行,对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推进能源重大科技、装备研发、示范工程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油气长输管线、煤炭及电力行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调控、粮食购销、粮食应急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县级地方储备粮食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推进全县“放心粮油”体系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法规和政策。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湖北省定价目录》内所涉项目价格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及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定县级储备物资品种名录、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有关物资的收储、轮换,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4.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安全保密、作风建设、重要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政工人事、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经济运行分析材料、调研报告起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等工作。参与全县乡镇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法治机关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统战、群团、老干部、卫生健康等工作。
2、项目建设股
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库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3、基础设施股
负责社会发展、现代服务业、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交通、国防战备交通、铁路建设等工作。负责能源发展、改革、管理等工作。负责长江经济带有关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道)、煤炭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经济发展股
负责工业、农业、开发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外资外经、财贸金融、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经济动员、军民融合有关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等方面的工作。
5、价费管理股
负责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和政府定价有关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6、粮食管理股
负责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轮换等工作。负责“粮安工程”、节粮减损、“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及“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应急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管理、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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