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和民...
机构信息
地区: 夷陵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7-7822504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黄金路1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全区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拟定社会救助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政策性救助等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分配、监管社会救助资金。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全区行政区划图。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八)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的落实。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十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职能,提高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能力,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宜昌政务服务网入口

宜昌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