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点军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717-7884244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土城集镇1000号 |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出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农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六)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七)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平台,组织乡村居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城乡党委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须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
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全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主要职责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机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后勤接待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
1、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镇相关实施办法。
2、编制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部门各项建设和改革事项。
4、检查督办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制发有关情况通报。
5、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和各类矛盾。
6、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和城建等部门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党委政府报告真实准确情况,对出现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由乡党委、乡政府对全乡计划生育的年度目标考核。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
主要承担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实施、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