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点军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717-6226560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小区商业A栋2楼,邮政编码:443004 |
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体育局、区文物局牌子。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及其领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指导、管理和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规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社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指导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推进全域旅游。
(九)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十一)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会务、公文办理、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机关安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区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公共服务与文化遗产股。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内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业务培训。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社团。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核、审批事务;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传播和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指导辖区内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负责公共文化服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文化设施与场馆、重大文化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
(三)产业发展与市场管理股。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制订以及景区(点)规划的评审。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及重点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和交流合作活动。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政审核审批和许可事项。负责信访、综治工作。
(四)体育股。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组队参加体育竞赛。组织协调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组织、指导和推进体育惠民工程和志愿服务。负责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社会体育组织。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体育设施与场馆、重大体育活动及赛事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