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陵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17-6930273 监督电话:0171-6926642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02号 |
西陵区统计局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度和方法,核算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农林牧渔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指导调查队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八)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做好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区级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综合治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提案办理、资产、接待、后勤保障及会务组织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负责起草全区统计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宣传和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全局贯彻落实。
(二)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区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分析,加强全区经济社会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抓好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完成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编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区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搜集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生产总值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和协调;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普法教育,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工作。
(三)投资科。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承担固定资产价格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落实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国家抽样调查制度。
(四)经济社会科。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工业、贸易、农业、能源、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和抽样统计调查,收集、审核、汇总、综合整理并提供各行业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工业、贸易、农业、能源、基本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国家抽样调查制度、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区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