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陵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电话: | 0717-6971391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02号 |
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制订全区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组织、协调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和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七)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八)按照分级、分层、分类和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九)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权限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十)监督检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参与辖区权限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分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利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区城管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初起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物资储备、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6)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区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2.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各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会务、文件、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综治、信访、财务报账、劳动工资、工会、督办、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合作、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和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应急救援和保障股。负责应急值守、抢险救援、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制订全区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求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区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和抢救、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和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指导灾后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
(三)综合协调股。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道、各行业部门及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权限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三同时)情况。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