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
机构信息
地区: 西陵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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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夏季作息时间2:30)--5:30(夏季作息时间6:00)
电话: 0717-6936358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翁家堰15号(三楼)
详细介绍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人事、党建、纪检监察、信息、保密、档案、综治、财务、资产管理、督办、政务公开、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对外交流合作、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公共法律服务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3、律师公证管理股
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受理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投诉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申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区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执照审核和申报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检查、监督公证法律政策的执行和公证业务活动。
4、基层基础股
负责全区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区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5、行政法制股
负责协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对规范化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区司法局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6、西陵公证处
(1)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2)办理辖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
(3)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区社区矫正监管大队)
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调、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法治宣传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等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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