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历下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1-51703301、0531-51703334(传真) 公开(监督)电话: 0531-51703371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三层;邮政编码: 250099 |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筹集、调配、服务、处置工作;负责市级周转住房保障工作。
(五)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制度,指导区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节能政策制定和考核评估工作;指导区县、功能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开展节能工作;参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七)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标准;负责有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八)制定市级干部住房有关的服务保障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