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 ; |
电话: | 0714-7322460 |
地址: | 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0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和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场、厂矿企业及县直有关单位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强化领导科技意识,抓好“一把手”工程。
(二)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科技项目计划,开展科技项目的示范和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点行业,促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组织开展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推进科技进步。
(三)研究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审批县级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四)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认定与统计;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型经济实体。
(五)负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发展同县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六)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信息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科研条件、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健全建立科普工作网络。接受委托、承担科学决策咨询论证,提出决策意见。
(七)负责科技培训和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人才,积极引进科技人才,重视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科技人员管理、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和负责优秀科技工作者、拔尖人才的评选及科技副职的选派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