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 |
电话: | 0714-7393111 |
地址: |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大道15号 |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挂你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2、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
13、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知道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4、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5、负责统一管理权限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阳新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19、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处置和协调股、法规股、综合执法稽查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合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科技与信息化股、财务股、督查审计股、机关党委(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