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监利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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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3329275 |
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江城路106号 |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融合,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负责全县运输船舶(渔船)、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检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长江干线以外县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负责全县港口、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督办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提出县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负责落实经批准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承担公路、水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根据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要求,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行交通运输综合审批服务,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依法查处证照不齐全的采、运砂船舶(车辆),非法码头以及违法运输砂石等行为。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