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监利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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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3323850 |
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天府大道东55号 |
(一)负责贯彻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乡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城镇排水等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历史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检测、造价的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抗震设防、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建行业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