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
机构信息
地区: 黄石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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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窗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电话: 0714-3042499
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芜湖路8号(武汉路小学公交车站旁)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市移交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拥军优抚科: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全区优抚金的发放及走访慰问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负责企业军转干部,包括在岗、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和退休、新兵征集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工作、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工作、退役士兵岗位安置、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等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舆情、宣传报道、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拟绩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综治维稳、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机构领导:

张声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直接管信访维稳工作。

周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档案、保密、财务、意识形态、共青团、妇联、纪检监察、工会、统计工作,负责保险接续、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分管办公室,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雄(党组成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创建、服务体系建设、就业创业、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工作;分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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