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
机构信息
地区: 十堰经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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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19-8315315、0719-8369696
地址: 湖北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5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和监控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

(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八)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九)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十)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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