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房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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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15:00—18:00(春夏) |
电话: | 0719-3224489;3224489(传真)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县门街3号 |
基本情况:房县卫生健康局于2014年3月24日县政府宣布由原卫生局和原计生局合并成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3月改名为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卫校、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县皮防所、县流管站、县计生协会、县精神卫生中心、县120急救指挥中心11个二级单位及二十个乡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房县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县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拟定全县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承担精神预防、医疗、康复管理机构进行检查考核与指导。
(十一)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加强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
(十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乡镇红十字会工作。组织战时、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人道主义救助活动。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推进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十四)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承担县老龄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房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股、规划信息与财务审计股、体制改革股、妇幼老龄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基层卫生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