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丹江口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堰市委和丹江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
机构信息
地区: 丹江口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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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 。
电话: 0719-5223117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大楼7楼、8楼
详细介绍

   丹江口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堰市委和丹江口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十堰市关于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措施建议,推动科技、信息化、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全市科技和经济信息发展规划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协同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工作。依托国家、省和十堰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八)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改革重组、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工业企业考核奖励等工作。

(十)拟订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军民融合产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军工企业和军工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

(十二)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科学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十四)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十五)承担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服务。拟定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措施。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

(十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群团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要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和经济信息化管理及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科技和经济信息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和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内设机构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信息、会议安排、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会和群团工作;负责“五城联创”和所属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人才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信访股。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宣传和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深化改革、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工作。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研究提出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有关政策建议。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

(四)规划投资股。拟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智能化装备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指导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引导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意见,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负责重大技术装备进口(不含核电项目)免税的初审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及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规划,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五)经济运行股。拟定全市工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监测和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和督导。提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意见,协调各类融资、银企合作等工作。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机制,提出服务大企业发展的建议。监测、分析园区经济发展动态。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电子信息股(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进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并登记备案。负责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提出加强信息产业动员建设意见和建议。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内中央、省属企业、军工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中小企业发展股。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监测分析统计和协调服务,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组织实施各类产品展销会和博览会,加强对外经济协作。

(八)科技计划股。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工作。组织申报、实施、验收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登记备案、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各级科技成果申报、鉴定、登记以及科技奖励申报,筹备组织市级成果评审、奖励大会。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关工作,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拟订市级科技投入、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以及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承担市级科技保密管理工作。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示范,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承担市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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