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上办事大厅)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在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国企改革发展稳定职责,保证行业宏观决策、宏观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维护“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
机构信息
地区: 茅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烟草专卖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8:0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19-8765159 传真号码:0719-8666483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邮政编码:442000
详细介绍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在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国企改革发展稳定职责,保证行业宏观决策、宏观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维护“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体制。代表省公司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在全市的执行情况;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做好证件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并组织、指导所属单位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经营活动;依法对全市烟草系统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按照省局(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制订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实行进度调控,改善市场环境,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四)依法组织、指导所属单位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重大事项审批、内部审计、监察督查等方式,对资产、担保、重大投资和重要决策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汇集、分析、上报有关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

(六)承担所属单位设立、合并、撤销、分立、更名等的报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七)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科研项目攻关活动,负责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组织、规划、实施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省局(公司)和地方党委、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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